关于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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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the Association

协会章程

协会章程

Articles of Association


第三章   会员

第七条 本会吸收单位会员。
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   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
(二)   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
(三)   在种子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在种子界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、学者、企业家、知名人士;

2、从事种子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科研、教学及种子相关工作的人员、企业或单位;

3、有志于种子事业的其他种子从业人员。

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

(一)   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 理事会讨论通过;
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   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   参加本会的活动;

(三)   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   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
(五)   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   执行本会决议工作;

(二)   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
(三)   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   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